欧洲马耳他移民新规!2025年永久居留计划重大调整,新增临时居留证机制

作者:小编 更新时间:2025-08-01 点击数:

2025722日,马耳他政府新发布2025年第146号法律公告》,即2025年马耳他永久居留方案(修正案)条例》。新规主要涉及代理人制度、受养人定义、费用结构及申请流程等关键方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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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马耳他移民局官网

一、受养人定义收紧

配偶要求: 主申请人的配偶需证明“没有全职工作”才能被认定为受养人(原定义仅要求为“配偶”)。

费用豁免范围明确: 特定受养人(定义中a, b, e段所指,如经济上依赖主申请人且未婚的子女、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父母/祖父母)免缴不可退还的行政费。

费用结构重大调整:

主申请人费用:不可退还的行政费:总计60,000欧元。第一期:15,000欧元(提交申请后1个月内支付)。第二期:45,000欧元(原则性批准函签发后2个月内支付)。

捐款:购买合格自有房产:37,000欧元(原则性批准后8个月内支付);租赁合格房产:37,000欧元(原则性批准后8个月内支付)

受养人费用:符合定义的受养人(配偶、符合年龄/经济依赖条件的子女等)需支付不可退还的行政费7,500欧元/人(原则性批准后2个月内支付,或根据特定条款在申请时支付)。

 注意:特定受养人(见上)免此费用。

二、代理人制度全面改革

新条例废除旧《代理人(许可证)条例》,将代理人监管完全纳入永久居留计划主条例体系;申请人必须为持牌公共会计师/审计师、律师或持牌财务顾问;

代理公司(审计、律所、咨询)需为独立法人且本身也须获发代理人执照;新增强制要求:购买不低于50万欧元的专业赔偿保险;接入并可使用权威尽职调查数据库。

申请与续牌流程:

通过管理局网站提交申请及续期,需支付年度许可费5,000欧元;管理局审批时限为6个月,可附加、更改或撤销执照条件;现有持牌代理人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
监管与处罚强化:管理局可基于违规、失职或“不再适合”等理由,经书面听证程序(至少10天)后吊销或暂停执照;新增执照交回制度(第8A条),要求代理人提前通知、结清费用、妥善处理客户申请转移,且不得为逃避追责而交回执照;代理人需对雇员、合伙人行为负直接责任。

三、新增临时居留证机制

主申请人或受养人可在提交正式申请(第9/11条)后,申请有效期1年的临时居留证;符合条件者可续期1年;前提是:申请后6个月内必须向管理局提交所有正式申请所需的文件和信息。

有意通过马耳他永久居留计划(MPRP)移民的投资者,应尽快咨询符合新规资质的专业持牌代理人,详细了解自身条件是否符合修订后的受养人定义,并精确评估新费用结构下的资金规划。